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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字[2008]62


关于做好2008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使2008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重新学习工作统一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因课程考核不合格而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重新学习办法

1、毕业补考后仍有5门(含5门)以上课程不合格的学生,须由本人申请延长学制1-2年,按学期缴纳学费,课程考核合格后,符合毕业资格的,可核发毕业证书。

2、毕业补考后仍有5门以下课程不合格的学生可参加学校于620720组织的重新学习,成绩合格后可核发毕业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于624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重新学习申请并按课程学分缴纳重新学习费用,624学生凭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办理重新学习登记卡后交到课程所属学院。

(2)各学院填写《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汇总表》后于625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汇总表》通知相关学院,各学院依据重新学习学生名单汇总表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辅导,辅导时间为7116日,考试时间为717-20日。630前各学院将重新学习课程辅导安排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721将各课程考试成绩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722核发毕业证书。

(4)毕业补考后只有一门《体育》课程不合格的学生可参加学校于628-29日组织的考试,也可参加学校于717-20日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核发毕业证书。

二、因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实习不合格而未通过资格毕业审核学生重新学习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于624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按学分缴纳重新学习费用,625所在学院安排撰写(修改)毕业论文(设计)828-29日组织答辩,830报成绩。答辩成绩合格后可核发毕业证书。

2、实习不合格的学生于624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625825到指定单位实习,费用自理,实习完毕后撰写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合格后可核发毕业证书。

教务处

2008618

 

主题词:重新学习  通知


抄 报:张泰城校长  桂国庆副校长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2008618印发


发布时间:2008-6-19 14:54: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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