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院:
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开始,接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元月10日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补充如下,请通知到相关人员:
1、报告正文部分与申请书一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
2、在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项目类别”、“学科组”、“报送学科代码”等项内容。
3、申请书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有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申请者如为在职硕士生、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
5、每一申请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200元。
6、受理申报时间于2007年1月15日止。
联系人:王静
电 话:0796-8888976
科研处
20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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