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赣知发[2007]20号文《关于推荐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在4月28日前交到科研处成果信息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推荐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07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