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井冈山精神研究所:
2008年度吉安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你们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2006年6月1日—2008年5月23日期间通过具有鉴定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或委托)鉴定、验收,且已在吉安市科技局登记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奖励。
2、凡2006年、2007年二个年度中已申报过市科学技术奖未评上奖的项目,如果在技术上有新的创新,或在产业规模上有新的扩展,或在经济、社会效益或推广应用方面有新的显著成效,可重新推荐一次;属缓评项目,补齐有关材料后,可再次推荐;对已获得过省和市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推荐市科技奖。
3、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在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实质内容等方面有争议,而又未能解决的项目不能推荐市科技奖。
4、对进入2008年度获奖范围的项目,将筛选出市科技特别贡献奖一项,报市政府审定;未评出则空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及成果应用、生产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推荐书》请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xstc.gov.cn/ReadNews.asp?NewsID=2692。
推荐书中填报的请奖单位、人员的名单及其排序,原则上应与鉴定(验收)证书一致;要严格按《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逐项填写,不留空白;用WORD文档编写,楷体4号字打印,规格为A4标准纸。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项目评审验收证书(属附件)。
3、技术文件、资料,即鉴定、验收或评审的全套材料(属附件),主要为:(1)技术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实验报告等;(2)技术监督部门发证认可的质量监督检查、测试机构出具的技术指标检测报告;(3)有关设计图表、质量标准;(4)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5)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6)用户意见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套,每个项目一式2套(其中1套必须为原件)。并另附一份不含附件的《推荐书》。
4、与《推荐书》中“项目简介”相同内容的单行材料一份,单行材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规格为单张A4材料纸。
5、每个项目应填写《吉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汇总表下载地址为:/xsky/down/2008_05_15_8.htm。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将申报材料于2008年5月23日前报科研处成果信息科。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 申报 2008 吉安市科学技术奖 通知
抄 报:张泰城校长 桂国庆副校长
井冈山大学科研处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