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井大发[2008]5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优秀教师”3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
详见《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井大发[2008]5号)。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后,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井冈山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报人事处,同时报电子版至人事处邮箱rsc@jgsu.edu.cn
3、《推荐表》中教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2007-2008学年度,并报送业绩材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报送时间截至2008年7月1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OO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各学院分配名额
井冈山大学2008年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
学 院 |
名 额 |
学 院 |
名 额 |
|
政法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
人文学院 |
3 |
信息与传媒学院 |
2 |
|
外国语学院 |
3 |
教育学院 |
1 |
|
商学院 |
2 |
医学院 |
4 |
|
数理学院 |
3 |
护理学院 |
1 |
|
工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1 |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2 |